航空货物运输是一项复杂的经济活动,成本大,风险高。到保险公司投保,事先将经营风险适当地予以分散和转移,是防止和减少航空运输意外损失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有利于托运人、收货人有保障地获得损失赔偿。
可以说,航空运输的发展和壮大是与航空运输保险的开展分不开的。航空运输需要航空保险,航空保险推动航空运输,同时也带来了自身的发展。
1.航空保险
航空保险(Aviation Insurance),是指以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各种空中或地面损失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的总称。最初,航空保险都是由保险人的水险部门或意外险部门办理。
随着世界航空事业的迅速发展,目前世界上较大的保险人都有了独立的航空险部,专门办理各种航空保险。
这也是由航空保险的技术特点决定的,因为承保航空险的保险人必须熟悉航空专门技术和航空法律知识。
航空保险的险种很多,按照不同的被保险人,主要划分为以下几种险别∶
第一,以航空承运人为保险人的,有飞机机身险、失去使用价值险、乘客和行李的法定责任险、货物和邮包的法定责任险、飞机第三者责任险等。此外,还有附加险,战争和罢工险。
第二,以机场所有人或经营人为被保险人的,有机场所有人或经营人的法定责任保险。
第三,以飞机制造厂商为被保险人的,有产品责任险。此外,航空旅客、机组人员均可投保人身意外险。
在一般情况下,航空保险仅仅指航空运输保险,习惯上航空运输保险属于内陆运输保险之列。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航空运输保险通常又用海上运输保险单而附贴"航空条款",另外,还有所谓的"航空全险"条款。
这就是说,航空运输保险有航空运输责任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两个基本险种。航空运输保险,原则上适用陆空保险的规定。但若使用海上保险,则以海上保险的条款为基础,而以航空保险条款为补充。